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防治汽车曲轴箱污染物对环境的污染,制订本标准。
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汽油发动机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车用汽油发动机。不适用于曲轴箱为进气系统一部分的二冲程汽油发动机。
2 引用标准
GB11340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测量方法及限值
3 测量方法
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测量方法按GB11340的规定执行。
4 排放标准
4.1 定量
从通风管和PCV阀或计量孔测得的复合流量经修正后应大于漏气量。
4.2 定性
汽车运行80 000km内,从机油标尺口测量不允许出现正压力。
5 标准的实施监督
标准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实施。
附加说明
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污染管理司提出。
本标准由北京市汽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宋乃扬、李培、刘永平。
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。